【以案说法】委托他人理财,亏损几十万,还能追回吗?

Connor 火币网官网 2024-04-09 77 0

很多人为了实现财务保值,增值进行理财,也有部分人委托他人理财理财亏损。但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委托他人理财时,切勿盲目跟风,更不能做“甩手掌柜”,直到爆仓才后悔不已。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委托他人理财,95万亏损74万,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受托人承担70%亏损责任,向委托人赔偿理财款51.8万余元理财亏损

案件大致情况如下:小东和小楠经人介绍认识,小楠口头委托小东为他进行投资理财,但是有关投资期限、投资内容、利润分配、佣金比例等内容都没有进行具体约定理财亏损。小楠分两次向小东转账投资款共95万元。后续的投资内容和理财细节,小楠未再过问。理财账户也一直由小东负责操作。投资期间,小东多次向小楠支付收益共计20.9万余元。但好景不长,小东在境外平台的投资账户爆仓了,分文不剩。除去投资期间小东向小楠支付的收益,小楠亏损了74万余元。眼看自己的钱款打了水漂,小楠把小东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的本金。

最终判决受托人承担70%亏损责任,向委托人赔偿理财款51.8万余元理财亏损。小东在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期间,没有把小楠的资金与他自己的资金进行区分,也无法证明投资交易的具体情况,而投资账户由小东实际控制,亏损产生由他操作所致。小东对账户资金亏损的形成存在较大过错。因此一审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双方承担亏损的比例,判决小东赔偿小楠投资款51.8万余元,并无不当。

法官提示,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是指委托人将资产交给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或者自然人,由非金融机构或自然人作为受托人,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理财亏损。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一般委托理财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而本案中,双方通过口头方式达成合意,但受托人未依法依规进行外汇投资交易,遂认定双方委托理财合同无效。鉴于双方各自责任,受托人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要理性投资,正确认识投资风险,了解投资信息,选择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进行理财理财亏损。如遇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咨询法聚宝~点击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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